2023年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2:50:19字数:12877字
摘要:2023年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023年面向湖南、河北、内蒙古、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招生人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学制三年,实行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兼招,高考改革省份其他选考科目不限。
八、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处合署办公,招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招生处统筹安排。网上录取由招生处负责执行;教务处负责相关招生考试的组考和阅卷;图书馆网络中心负责招生期间网络保障;总务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水电和医疗卫生保障;武装保卫部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维稳安全保障;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实施规则;
2.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录取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受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746-6663058(学校纪委)、0746-6367068(招生处)。
九、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中技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
十、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学校纪检、考生、家长以及社会第三方的监督。规则如下:
1.除商务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2.除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外,其他专业性别及比例不限。
3.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检,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录取办法
(1)对高考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若总分相同时,按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4)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登录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录取状态。
(5)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复查其入学资格,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6)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十一、招生专业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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