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49:03字数:6014字
摘要: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普陀校区:普陀区新村路435号;金山校区:金山区学府路1300号。具体各专业就读校区详见招生简章。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承担招生第一责任的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行使主要决定权,组长由承担招生主要责任的分管校长担任;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教务处分管领导作为招生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用德语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和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无专业级差分,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当地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录取不分文理,按进档考生的总分以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若当地省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 5.非艺术类专业:在当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报考我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高本贯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高本贯通)”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外语单科满分的40%。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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