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2:47:28字数:8435字
摘要: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部标代码为12658。
第三条 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湖南理工学院主办的独立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岳阳市,地址为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439号,邮编414006,学校网址:https://nh.hnist.cn/。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做好本校本科招生计划预留及使用。预留计划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程序审批。主要用于解决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的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学校选拔能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录取有关规定,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必须注意做好招生期间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丢失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不得泄露内部有关招生工作的信息。
第六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六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且必须英语口语测试合格,英语高考单科成绩90分以上。
- 热门推荐
- 邢台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吉林医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2023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安徽外国语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阜阳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烟台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