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访问卫校信息网!

山西工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4:28:04字数:8872字

摘要:山西工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工学院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山西工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山西工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工学院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山西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3534

第七条  校址及办学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11号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吴跃焕  职务:校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山西工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山西工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设在教务部,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鉴于全国大部分省份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山西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二十条  山西工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一条  山西工学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与原则接收档案。

第二十二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三条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及高考综合改革进档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在同分排序规则不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五条  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依据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艺术类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照语文、英语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展开全文
热门推荐
福建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中央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4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06-15
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西南交通大学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