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41:11字数:9691字
摘要:铜仁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铜仁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
(四)中外合作办学
1.铜仁学院与意大利马尔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开设专业: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项目为4+0模式。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参照本章程第三条执行。
2.我校普通本科专业与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分别采用不同的省内学校代码。
第十一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一)少数民族双语班。我校少数民族双语班必须是参加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并达到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再按照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完成一年预科学习,考试合格后,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升转到我校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三)专科升本科招生按照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二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为确保生源结构和质量,经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同意,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各专业录取实际,对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铜仁学院校长签发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及贵州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在此期间,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艺术、体育类专业新生专业复测工作进校后按照我校《新生入校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依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就业政策,学校为毕业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服务,切实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推荐和就业派谴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我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等。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gztr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ztrc.edu.cn/s.php/zsc/
邮政编码:554300
招生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0856—5232273
电子邮箱:trxyzjc@163.com
微信公众号:铜仁学院微校园(trxywxy)
纪委、监察室电话:0856-5221721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铜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铜仁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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