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23:10字数:14224字
摘要:焦作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焦作大学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焦作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焦作大学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焦作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焦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焦作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1522,河南省招生代码:6256。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3066号(南校区)、焦作市工业路458号(北校区)。 第九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焦作大学。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3.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焦作大学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焦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焦作大学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焦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报名参加2023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建设发展、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分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2.体育类在招生过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河南省录取规则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民族传统体育(太极拳方向)专业、社会体育专业的录取批次及科类按照各省政策执行。没有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该专业。 3.艺术类在招生过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河南省录取规则投档。实行平行 志愿投档的科类,按照河南省设定的统一投档规则计算投档排序成绩, 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 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若仍相同,超计划的同分考生均不予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按照省统考美术类成绩,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艺术舞蹈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按照省统考音乐类综合成绩,影视编导专业按照省统考编导制作类成绩,播音与主持专业按照省统考播音与主持类成绩。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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