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访问卫校信息网!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41:28字数:7639字

摘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0849(国标代码)。办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学苑路26号。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专科生,颁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全国普通高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七条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执纪审查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兼顾历年招生录取情况,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

第十二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投档分相同时:

文史类、实行“3+1+2”模式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实行“3+3”模式和“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一批次按照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普通高考艺术类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成绩排序。

第十三条  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十四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定考生的外语语种。学校开设的外语公共基础课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

1.学费: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人·学年、工科专业53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人·学年。

展开全文
热门推荐
湖南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重庆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玉林师范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