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5:04:37字数:7021字
摘要: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色盲限报:除同色弱限报专业外,还包括交通工程(智能交通);
3.不能准确识别单色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除同色弱、色盲限报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实验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城市更新与运营)、工商管理(资产管理与商业分析)。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法学、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实验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城市更新与运营)、工商管理(资产管理与商业分析)4200元/学年/生,其余专业4600元/学年/生。
住宿费根据条件的不同,按照每学年600-1200元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饮用水、洗澡、电话费用专项补贴每生185元,校级各类奖学金170-10000元,具体的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学校学生资助与评奖评优工作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确定获奖或受助学生。对因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以通过新生报到现场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新生本人需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当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按规定日期和地点到北京建筑大学相应校区报到。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查询及投诉电话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为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bucea.edu.cn/;
电话:010-68322507,传真:010-68322899;
投诉电话:010-61209094。
第十八条 其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北京建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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