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23:46字数:9507字
摘要:台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台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台州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国标码:10350
台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台州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台州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国标码:10350 | |
三、校址 | 椒江校区,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 临海校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台州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二)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具体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对规定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二)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之间。 (三)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但学生入学后修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无性别比例限制。 (五)录取办法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1.普通类 (1)浙江省 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浙江省外 进档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者,先按文化总分高低,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再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录满为止。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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