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14:54字数:6797字
摘要: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六条 2023级普通本科生收费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收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学校资助
学校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年200元。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029—62976824、62976653(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邮政编码:710038
网 址: www.xcxz.com.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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