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53:45字数:10089字
摘要:同济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八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同济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高校专项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录取过程中,同济大学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一条 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资格考生,其录取标准以同济大学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同济大学保送生、艺术类专业、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单招、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西藏班、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以保送生、艺术类专业、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单招等形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和康复物理治疗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四条 由于部分省份选考科目不同,招生阶段,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名称分别设置为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和技术科学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这两个试验班包含的专业、对应的考生录取政策、学费等均一致。入校后学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均一致,一年级统一进入济美学堂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学习,统一进行主修专业确认。
第二十五条 同济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招生专业(类)的体检要求按照《同济大学2023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同济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1.一般招生专业(类)预计收费标准为每年6500-8140元,其中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预计每年16000元。2.艺术类相关专业预计收费标准为每年14300元。3.工科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预计收费标准为每年23100元。具体以同济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适合不同标准,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八条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科部共同倡议和直接经费支持在同济大学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同济)+1(德国/瑞士)进阶式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绩合格者获得同济大学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证以及外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同济大学德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均不限制。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学校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或德语。
第三十条 同济大学建立了“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成长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体系,让学生“入学有保障、生活有质量、发展有空间”,促进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三十一条 同济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同济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热门推荐
- 鄂州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武汉音乐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河北金融学院2023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