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23年秋季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47:10字数:7520字
摘要: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23年秋季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外国语大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2023年秋季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崇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东滩大道999号; 虹口校区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除音乐学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虹口校区外,其他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均为崇明校区。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1.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朝鲜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朝鲜语,阿拉伯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阿拉伯语,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和英语,法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法语和英语,西班牙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西班牙语和英语,其他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学前教育、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顺序(梯度)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各专业无相关科目加试要求,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按招生计划数,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凡不愿意专业调剂者,在所填报专业录取已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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