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访问卫校信息网!

新余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4 23:43:28字数:10568字

摘要:新余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阅档中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退出该专业所产生的缺额计划不顺延替补。

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认可生源省(区、市)体育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和录取的排序成绩,并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九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可在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或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按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按《新余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制定的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并按照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新余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具体政策以学校公布为准)

第六章  招生咨询、信息发布及监督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印制报考指南、新余学院招生信息网、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高招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展开全文
热门推荐
2023年扬州市职业大学高考统招招生简章章程06-15
2023年贵州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章程06-15
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招 (含对口升学)招生简章章程06-15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4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章程06-15
大连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