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16:10字数:7975字
摘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3279 | |
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院 □ 成人高等学院 □ 公办高等学院 □ 民办高等学院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院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证书 种类 | 我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院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学院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院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六)学院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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