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高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35:11字数:7316字
摘要: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目前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
工科类专业 53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医药卫生类专业 6200元;
中外合作专业 12800元(奖助学金75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精神,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审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补、助、贷、减、免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爱心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专项奖励资助项目。奖学金总授奖率25%以上,奖学金最高达8000元/年,助学金最高4300元/年,并有近200个勤工助学岗位,享受助学比例达30%以上。
第二十六条 考生经录取并报到入学获得正式学籍后,通过一学期在校学习,可以提出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
邮政编码:210048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1153(免费)、025-58370715、57054841
招生QQ群:省内群号:315358685 外省群号:440351268
招生传真:025-57054841
电子信箱:zjb @njpi.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57013249
招生监督邮箱:jjjc@njpi.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s://www.njpi.edu.cn/zjb/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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