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00:45字数:5953字
摘要:武汉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因个人意愿需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期末,学生本人根据学校教务处转专业通知的相关要求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转入其他专业。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艺术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颁发武汉文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汉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考生可以登陆武汉文理学院网站:http://www.whwl.edu.cn/查询招生信息;也可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7-84251595、61818596。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全部通过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校的招生与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武汉文理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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