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2:55:36字数:7810字
摘要: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以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委〔2023〕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新闻舆论、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经教育部审批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院校代码:14467;院校性质:公办院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庙山开发区华泰路95号(汤逊湖校区) 邮编:430223
湖北省葛店经济开发区高新东路特1号(武汉新城校区) 邮编:436032
学校网址:http://www.hbyzedu.cn
咨询QQ:800866386
咨询电话:027-87824422、87938508、87938468、65272257、65273719
第六条 学校简介
地理位置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直属湖北省教育厅管理的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在环境优美的国家现代创业聚集地“武汉·中国光谷”,辖汤逊湖、葛店和紫阳东路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
行业地位
学校附属“湖北省实验幼儿园”溯源于190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倡导创办的湖北幼稚园,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公立幼稚园,被誉为“百年幼教基石”。学校创办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百年幼教”“首创幼师”这两个全国第一,奠定了学校在中国幼儿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地位。
特色专业
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体,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英语教育(含学前方向)、旅游英语、播音与主持、音乐教育、音乐制作、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舞蹈教育、体育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母婴护理方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15个专业。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20人(含聘任教师)。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有72人,讲师149人。教师中,荣获国家荣誉称号有12人,荣获省级荣誉称号有68人;国家奖励青年音乐家1人,曾宪梓奖获得者3人,享受政府专项津贴2人。
学生就业
学校与6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就业合作关系,包括省市级示范幼儿园、部队高校幼儿园以及大型幼教集团和民办优秀幼儿园。七十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优秀毕业生。毕业生遍布全国,供不应求,成为幼教行业的中坚力量,为湖北乃至全国幼教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科研交流
学校重视科研与对外交流。近五年来,先后完成全国性教育机构及学会科研课题百余项;编写教材和出版专著126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151篇;在国家和省级各项评比中获奖700余人次。学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挪威东南大学、英国赫特福德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多所国内外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校曾圆满承办了《同一个太阳,同一个梦想》中国·湖北——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儿童艺术交流画作20周年纪念展览活动。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和管理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和学费
第八条 学校根据自身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实际需要,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专业和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2023年面向省内外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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