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石油学院二〇二三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48:54字数:9498字
摘要:哈尔滨石油学院二〇二三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第十八条 录取过程中若考生生源不足,学校按各省级招考部门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
第二十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考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必须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必须合格。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在各省级招考部门投档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音乐表演、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同分按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投档成绩同分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投档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均同分,则按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的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必修外语课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非英语、俄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需改为英语或俄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在录取工作中提供的电子投档单为录取依据并严格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审查,根据国家教育部以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思想政治品德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符合法定情形可不予录取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的; 3.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对意见中明示的可以不予录取的身体疾患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及学校经教育厅备案的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业期满,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哈尔滨石油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同时颁发哈尔滨石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并经严格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hip.edu.cn/
电子邮箱:hip_zsb@sina.cn
咨询电话:0451-87174111、87174222、87174333、 87174610、87174611、87174612
传 真:0451-87174111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哈尔滨石油学院招生与校友联络处。
- 热门推荐
- 2023年大连艺术学院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武昌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职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湖南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招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