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21:11字数:7887字
摘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036 | |
三、校址 | 杭州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1516号 长兴校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林城镇新林北路39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轮机工程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现代通信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等军士生专业只招录男生,其他专业招录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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