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4:10:19字数:12711字
摘要:辽宁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3.办学
辽宁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1万平方米(约合130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8平方米;生师比21.6;专任教师58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0%;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131.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750.7元;图书105.9万册,生均图书81.3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具体方案详见《辽宁科技学院2023级新生宿舍分配方案》。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评估评价、人才市场需求、招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国家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根据各招生省份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招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
我校无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语种不限,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我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 备注 |
1 | 020109T | 数字经济 | 四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经济学 | 4900 | 新增本科专业 |
2 | 040106 | 学前教育 | 四年 | 4-7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400 | |
3 | 040107 | 小学教育 | 四年 | 4-7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400 | |
4 | 050303 | 广告学 | 四年 | 4-7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400 | |
5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4900 | |
6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4900 | |
7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4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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