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22:54字数:8036字
摘要: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民族大学。
英文全称:“Xizang Minzu University”
第三条 国标代码:10695。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 上级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学校地址:
渭城校区:陕西省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秦汉校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四路。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任的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普高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实际,结合各省的招生和专业报考情况,兼顾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对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分配和调整,最终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有关各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招办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的学生中,除部队生源计划、地方优师计划定向西藏就业外,其他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三条 本硕连读创新实验班专业实行动态考核与分流培养末位淘汰的管理机制,学校将按照《西藏民族大学本硕连读创新实验班实施方案》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术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根据各省公布的单科顺序按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同分排位办法进行分配专业,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调剂环节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2.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 热门推荐
- 南宁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天津仁爱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秋季统一高考)06-15
- 昆明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昆山杜克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2023年修订)06-15
-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