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34:10字数:7571字
摘要: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5.春季高考专业: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新生录取后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7.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退费标准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奖助贷、绿色通道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第十九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shlzhj.net/
咨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 编:264400
E-mail: 2022827391@qq.com
第二十二条 申诉渠道
我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生对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4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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