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26:02字数:8231字
摘要: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集健康类、工程信息类、电子商务类、文化旅游类专业为一体的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占地约34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学校设有医学学院、护理学院、交通旅游学院、工程与信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京东电商产业学院和应急管理学院7个专业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3个教学单位。学校现有高职专业35个,建成以医学、护理、电子商务为主,经管、文旅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高职在校学生13000余人,生源地分布全国14个省区。经过十余年的办学积累,已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实践能力较强的专兼教师团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商务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317(国标);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文苑路4号。
第五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确定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工作方案和招生宣传工作政策等,指导招生考试、录取和宣传等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监督下进行。
(一)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的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三)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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