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47:03字数:7002字
摘要:2023年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影艺术职
2023年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 投档规则: 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数确定。顺序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二) 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 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学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省(区、市)有专业统考(联考)的,专业成绩为统考(联考)成绩;如该省(区、市)无专业统考(联考)的,专业成绩则为我院上报给该省级招办的艺术类校考成绩。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根据志愿填报顺序,按学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 志愿调剂: 对进档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艺术类考生,在艺术类别大类对口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或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艺术类专业。 对进档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普通类考生,参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普通类专业。 (四) 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方式,不设分数级差 (五) 同分政策: 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考生若出现同分情况: 艺术类考生依次比较艺术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普通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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