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14:03字数:6513字
摘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院校
(九)对高职提前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等5个农业种养类专业学费6300元/学年,其中录取并就读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
(二)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
(三)其他专业学费6000-72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详见学校招生网)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企业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扶学生完成学业。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841772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网址:https://www.wzvcst.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s://zs.wzvcst.edu.cn
咨询QQ:800081290
微信公众号:wzkjzyxy,wzvcst-zs
招生电话:0577-88412441
传真:0577-86185777、88412441
十七、其他须知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按《报到须知》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或邮寄至学校招生办。
(二)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在校期间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可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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