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19:46字数:6480字
摘要: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865 | |
三、校址 | 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文路470号; 德胜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德胜路238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盖有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安排浙江省普通类、艺术类(美术)、单独考试、高职提前招生、中高职一体化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同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协调安排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招生,具体分省、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厅下达数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建议体检肝功能阳性考生慎重报考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专业。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二)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投档录取规则:遵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结果,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已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3+3”模式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投档,根据已发布的当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设置执行,“3+1+2”模式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投档,选考科目不限选;实行院校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根据专业志愿依次录取;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投档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学校未录满的招生计划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四)计划调整: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投档比例。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报考本校的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经同意后执行。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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