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56:54字数:5612字
摘要:松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松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1.调档比例。
对口类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
统考类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专业(类)录取。
我院以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进行专业(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优先级别。
对口类优先级别:当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统考类优先级别:当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文科科目顺序为:语文、综合成绩、外语、数学,理科科目顺序为数学、综合成绩、语文、外语。
有志愿优先于调剂志愿。
5.退档。
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6.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7.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8.此章程由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yp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中山大街820号(邮编:138005)
联系电话:0438-6839713 6839658
联系人:松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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