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访问卫校信息网!

青岛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33:46字数:7183字

摘要:青岛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青岛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入学测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入学校的新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颁发证书: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达到要求的毕业生可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工学院;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予以追究。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工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青岛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2.邮政编码:266300

3.咨询电话:0532-82285001

4.传真号码:0532-82285180

5.电子邮箱:zhaosheng@qit.edu.cn

6.官方网站:http://www.qit.edu.cn


展开全文
热门推荐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广州大学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广东工业大学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常熟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4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