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21:20字数:7023字
摘要:浙江树人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树人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八)我校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体检合格,予以录取。
(九)对参加华侨港澳台联招、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对专升本、单独考试招生、中本一体化的录取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本科30000元/学年;理工类本科28000元/学年;文史、经管类本科26000元/学年;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80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30000元/学年;专科专业20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
杭州拱宸桥校区根据不同楼宇住宿条件,住宿费2500-3000元/学年;绍兴杨汛桥校区住宿费为30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王家扬树人奖学金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学校设有健全的学生医疗保障体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学生可参保杭州市大学生医保(视当地医保政策调整而调整);学校每年向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平安保险”一份。学校设有健全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对西部地区的相关省份报到注册新生给予入学资助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在校期间每月的生活补贴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以及学校“寒门学子”助学金。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297019。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浙江树人学院招生网:http://zs.zjsru.edu.cn/
电话:0571-88297000 传真:0571-88297025
十七、其他须知
学校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同时提供辅修专业的机会。
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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