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2:52:19字数:8850字
摘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smzxy.edu.cn/)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82763288)查询。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中每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学校还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一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籍办(0731-82804943)办理请假手续。报到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及招考方向 | 收费标准 | 序号 | 专业及招考方向 | 收费标准 |
1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3850 | 2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2 | 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 3850 | 27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3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3500 | 2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4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500 | 2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60 |
5 | 社会工作 | 3850 | 3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6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500 | 31 | 商务英语 | 3520 |
7 | 心理咨询 | 5460 | 32 | 旅游管理 | 4600 |
8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3850 | 33 |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 4600 |
9 | 陵园服务与管理 | 3500 | 34 | 空中乘务 | 8000 |
10 |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 3500 | 35 | 商务日语 | 3200 |
11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850 | 36 | 小学英语教育 | 3500 |
12 | 护理 | 5460 | 37 | 视觉传达设计 | 7500 |
13 | 康复治疗技术 | 5460 | 38 | 环境艺术设计 | 8250 |
14 |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6800 | 39 | 艺术设计 | 7500 |
15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5460 | 40 | 传播与策划 | 5500 |
16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5460 | 41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9000 |
17 | 临床医学 | 5460 | 42 | 市场营销 | 3500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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