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三年制高职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13:02字数:7004字
摘要: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三年制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学校资助
1. 学校奖学金:二、三年级品学兼优学生,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2.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3. 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本招生章程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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