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5:00:11字数:6782字
摘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国家教育
对于其他实行“选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均不限。
5.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规则
有关海军“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省份,关于录取批次等问题按照相关招生省份的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单科成绩要求:无
3.体检要求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新生入校后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18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对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招生录取的新生均为计划内招生,持学校寄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注册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校同意或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1801231;61801232
学校网址:https://www.bg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gy.edu.cn
学校官方微信号:bgy1956
第十七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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