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59:03字数:9248字
摘要: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学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艺术(美术)类、体育类:学校遵循各省(区、市)艺术(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区、市),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依据综合成绩录取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电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类)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第五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 入学安排:根据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属于高考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第十七条 资助政策:
1.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缓补勤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校内勤工助学岗及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2.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平均3300元/年,实际发放奖助学金金额以当年市财政局、市教委下达的预算为准。
3.学校奖学金:综合奖学金(600-2000元每人每年);单项奖学金(200-3000元每项)。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为维护考生利益和方便联系招生录取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8581250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001号(邮编:400055)
招生部门: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8586030、68578560
学校网址:http://www.cq51.cn
招生网址:http://www.cq51.cn/zsxx/
电子邮件:343884200@qq.com
第二十一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五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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