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05:10字数:9494字
摘要: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
第十九条 高职单招、行业单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特殊考试类型的录取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教材由学校代为订购,学生据实结算。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有“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学校、湖北省及国家相关奖助政策。
奖学金:成绩优异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各类奖学金,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人/年。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按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2000元/年。
勤工俭学: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校内岗位标准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减免:根据国家政策,退役入学并在校继续完成学业者,可申请减免学费,并获得国家专项助学金3300元/年/生。在校生或应往届毕业生入伍者,国家学费予以补偿或代偿。
困难补助:学生遇突发或重大困难,可以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持家庭所在地政府、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或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的新生,在报到期间来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鼓励在校学生尤其毕业生报名应征入伍,国家补偿或代偿全部学费。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纪委对本校各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719-8126117。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19-8126015、8126024 、8126138、 8126013(兼传真)
网上咨询QQ:800882066
官方网站:http://www.hbgyzy.edu.cn/
官方微信:hbipweixin, 微信小程序: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邮政编码:442000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7日
- 热门推荐
-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景德镇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4
-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23年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凯里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4
- 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