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23年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49:02字数:6591字
摘要: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23年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名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2023年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市一路88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有限公司;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招招生日常工作;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四)招生专业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为准。 | |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一)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二)护理、药学、呼吸治疗技术专业色弱、色盲不宜;学前教育专业口吃不宜。 (三)空中乘务专业需我校专业面试合格方可报考,面试时间及报名资格详见学校官网。(已获得我校专业面试合格证的学生无需再次面试) | |
十、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有同分,以外语、语文、数学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若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05%,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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