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41:02字数:10402字
摘要: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坐落于人文荟萃的美丽古都南京,是一所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2021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电子信息、土木水利、会计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各省市招收本科学生。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点:江宁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99号(邮编:211169)
幕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行知园130号
(邮编:210038)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 制:本科(四年、五年)
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金陵科技学院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本科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隶属于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历年计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经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按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区统招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报考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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