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08:02字数:9959字
摘要: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
2.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原则
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第二十二条 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按照当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1.综合评价: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一条。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院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院、企业共同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升学考试: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八个专业类别分别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一条。当排序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总分、文化综合素质测试语文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3.单考单招: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录取方式择优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 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制定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工作实施方案,以“总量约束、动态调整”为原则,在不突破贯通培养协议计划总数的情况下,依据中职(技校)专业报名人数,动态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学院按照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制定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考核方式,择优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时事政治、职业技能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七章 收费及奖助
第二十五条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三年制专科学费为4500元/学年,住宿条件为八人间,住宿费500元/学年。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六条 奖励与助学
1.奖励政策
国家奖励政策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另外,学院还设立“华邦建投育才奖学金”、“一建育才奖学金”、“四建育才奖学金”、“七建育才奖学金”等多种企业奖学金;同时还设有“校长奖学金”、“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使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鼓励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宗旨。
2.其他助学政策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并安排入学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逾期或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简介、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
第三十条 学生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毕业生颁发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
邮政编码:730050
学院网址:http://www.gcvtc.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gcvtc1958
咨询电话:0931-2390242 2323374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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