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25:55字数:8423字
摘要: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实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当投档分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安排专业,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课程均为英语。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合条件者可转入其它相关专业。
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苏价费[2006]185号、苏价费[2004]65号文件执行,标准为1000元/年。
第十七条 奖、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江苏省“奋进”奖学金3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8000元/人,同时还设立校奖学金,对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专项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
学校每年拨出专款为部分特困生减免学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可享受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各类优惠政策,退役复学后在校期间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yyz.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yyz.edu.cn
招生微信号:ycyzzjb
招生联系电话:0515-89966222 88576686
招生监督电话:0515-89966238。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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