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21:02字数:6519字
摘要: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645 | |
三、校址 | 鄞州校区: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 奉化校区:宁波市奉化区峰岭路7号。 说明: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录取学生在奉化校区就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会展策划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录取学生第三学年计划在奉化校区就读,具体时间视奉化校区建设情况而定。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 种类 | 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中外合作专业的合作院校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完成项目规定的所有学分,达到中澳双方学校毕业要求时,可同时获得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高级文凭。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执行招生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认同并执行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二)学校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该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若投档未满时,再执行征求志愿。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后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三)学校外语单科成绩及外语语种有要求的专业:应用英语专业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报考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部分课程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为方便后续学习,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四)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生源地省份的专业省统考成绩。 (五)高职提前招生、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等招生类型,按照学校公布的章程另行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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