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访问卫校信息网!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2:59:02字数:7983字

摘要: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

(二)同分排序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

1.传统高考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综/理综、文综/理综中的最高分;

2.新高考改革“3+3”模式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三门选考科目之和、选考科目中的最高分;

3.新高考改革“3+1+2”模式省份。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再选科目之和、再选科目中的最高分。

第十六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各省统(联)考成绩为准。艺术类各专业投档排序成绩按各省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交相关部门查处。

第十八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部分专业注明了专业方向,但毕业时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不按专业方向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校内奖、助学金,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

邮政编码:441025

招生电话:0710-3800586、3808177、3806222,传真:0710-3806222

学校网址: http://www.hbasstu.net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全文
热门推荐
内蒙古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2023年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章程(专科)06-14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招生简章章程06-15
湖南信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章程06-15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