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4 23:48:54字数:8026字
摘要: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3.按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如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时,由我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
4.已实施新高考政策的省份,我校所有录取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所有科目组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未实施新高考政策的省份,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史类、艺术理工类、艺术类、体育文史类、体育理工类、体育类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5.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物价局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
1.各专业学费标准:
(1)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机电一体化技术、社会体育专业,每人11800元/年。
(2)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动漫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学前教育、护理、文化创意与策划、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建设工程管理、健康管理、工程造价专业,每人12800元/年。
(3)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每人13600元/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一类1700元/年(有空调、独立卫生间、阳台)
3.代办费收费标准
(1)书籍费每人600元/年(多退少补)
(2)军训费每人300元
(3)生活用品每人450元/套(自愿)
以上代办费由学校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书本费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多退少补。
4. 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精神执行。
(1)缴费后未入读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九、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上网的方式查阅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我校招生办网页:网址:http://www.xmxc.com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6266777、6263777
招生办传真电话:0592-6265262
招生办投诉电话:0592-3155003
本章程由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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