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本(预)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02:10字数:13860字
摘要: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方民族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方民族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1407,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学校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学制为四年,预科学制为一年。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和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方民族大学设立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预)科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本(预)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工作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发展及就业需求等因素,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专业类招生,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专业类学科基础学习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素质等,按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修读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预留少量本科计划,不超过教育部与国家民委核定当年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录取统考上线优质生源等情况。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三条 调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高、体重、视力等有要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学校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上的数据及信息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外语要求:外语类各专业(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阿拉伯语)原则上只招收本专业语种或英语语种的考生。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开设英语、阿拉伯语、日语、德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7个语种,以其它语种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慎重。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非平行志愿投档时,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 热门推荐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桂林信息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马鞍山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昆明城市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 2023年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06-14
-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章程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