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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3:33:10字数:8171字

摘要:14000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普通类招生,毕业时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6.相同条件下,我校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只开设日语、俄语两个小语种公共课程;应试其它小语种的考生如被录取,大学外语课程也只能选修英语、日语或俄语。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清退。

第十八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

E—mail: wfitzsb@wfi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f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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