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4:11:19字数:14725字
摘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1.高校名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33号。3.办学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33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约合843.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5平方米;生师比20.8;专任教师38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9.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53.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090.9元;图书132.2万册,生均图书113.8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4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和网上预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区域和行业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不易被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所招专业均无语种限制。
4.所招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 | 最长 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平均30000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最长 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平均30000 |
3 | 050201 | 英语 | 4 | 最长 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平均30000 |
4 | 050202 | 俄语 | 4 | 最长 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平均30000 |
5 | 050205 | 西班牙语 | 4 | 最长 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平均30000 |
6 | 050207 | 日语 | 4 | 最长 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平均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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