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4 23:42:20字数:10111字
摘要: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经评定,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校内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均可申请;贫困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具体办法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银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教[2021]19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学生在校完成三年学业,符合报考条件均可参加江西省“专升本”考试,考试通过后升入江西省内普通本科院校或联合培养专升本高职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升入的普通本科院校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四条 就业:学校牵头组建江西林业职教集团,共有成员单位138家,通过“双向选择、推荐就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均在90%以上,名列江西省同类院校前茅,是“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59288、8305312,传真:8305033
第二十八条 网址: http://www.jxhjxy.com电子邮箱:E-mail:jxhjxyzsc@163.com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表:2023年招生专业
学院 | 招生专业 | 备注 |
林学院 | 1林业技术(国家双高专业、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统招限招200人 |
2工程测量技术 | ||
3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 ||
4林业信息技术应用 | ||
5水土保持技术 | ||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学院 | 6环境监测技术(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
7环境工程技术 | ||
8环境管理与评价 | ||
9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
园林与建筑学院 | 10风景园林设计(国家双高专业、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
11园林技术 | ||
12园艺技术 | ||
13园林工程技术 | ||
14建筑工程技术 | ||
15工程造价 | ||
工业与设计学院 | 16建筑室内设计(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 | 统招限招200人 |
17室内艺术设计 | ||
18服装与服饰设计 | ||
19广告艺术设计 | ||
商学院 | 20大数据与会计 | 统招限招200人 |
21电子商务 |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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