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49:28字数:6190字
摘要:2023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3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2080号; 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2360号; 国科路校区地址:国科路75号; 具体就读校区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 |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本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无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护理、医学检验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健康管理(医学美容)专业色盲、色弱不招,口吃、弱视不宜。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本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本校的生源按当地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本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2.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3.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遇同分,按省级招办的投档位次(同分排位)排序,无投档位次(同分排位)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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