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访问卫校信息网!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30:28字数:8532字

摘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学院建立了以“奖、助、贷、勤、补、免”为一体的完善的奖助学保障体系,目前已设有各类奖助学金10余                                                                                                                                                          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助学金或勤工助学补助,思想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学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学年;医学类16500元/生·学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费用,具体标准为:1200--1500元/生·学年(宿舍分配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学费、住宿费最终执行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222000

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kdzs.n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招生传真:0518-80689787

电子信箱:kdzjb@njm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医大康达招生

招生监督电话:0518-8068954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展开全文
热门推荐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章程06-15
2023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章程06-15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06-15
1111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3年夏季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5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06-15
集美大学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章程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