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章程(秋季统招)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51:54字数:7578字
摘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秋季统招)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秋季统招)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620号 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 |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 |
十一、录取规则 |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省份,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实际投档到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 (2)按专业组方式投档省份,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及综合素质情况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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