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1:48:20字数:8107字
摘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学校英文名称为:Sichuan University
3.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和审录排序,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无明确规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审录排序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设计类本科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四川省考生按专业成绩总分排序审录,专业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审录,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四川省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审录,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成绩总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审录,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舞蹈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四川省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体育类专业,四川省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审录,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艺体类其它报考信息请参阅我校艺体类招生指南和学校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十四)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五、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以免因不能及时征求意见而影响录取。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请仔细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和其他信息,详见我校网站https://www.scujj.edu.cn。
七、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十一、我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邮编 :620860
电话 :028- 37666666
网址 :https://www.scuj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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