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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章程(2023年)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3-06-15 00:35:46字数:6890字

摘要: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3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公共课使用英语和日语。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的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制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农林类专业2200元,

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生4人间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6人间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每人每年120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西园路279号,邮政编码:215008

招生咨询电话:0512-66098505、66098507

招生传真:0512-66098263

电子信箱:snzb12808@163.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2-67655042

招生监督邮箱:snjwjsc@163.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c.szai.edu.cn/zsw/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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